嘉联支付接连被罚 新国都7.1亿收购或遇阻
汪青
日前,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联支付”)因阻碍反洗钱检查、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规行为,被央行开出了一张138万元的罚款单。
对此,作价7.1亿元收购嘉联支付的上市公司新国都(300130.SZ)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嘉联支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说明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实际上,此次并非嘉联支付首次收到央行的罚单。
在2017年1月嘉联支付湖南分公司曾被央行长沙中心支行开出4万元罚单。而针对此次央行开出的138万元罚单,是否会影响双方最终的收购?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致函新国都,对方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目前收购还处于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不确定因素。”
阻碍反洗钱遭重罚
《公告》指出,新国都获悉嘉联支付宁波分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银处罚字〔2017〕42 号),嘉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因阻碍反洗钱检查、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予以罚 款,共计人民币138万元。
新国都经向嘉联支付了解后,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即在收到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嘉联支付及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积极沟通,并于2017年12月28日足额交付罚款。
此外,《公告》中还表示,嘉联支付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全面自查,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嘉联支付高度重视反洗钱检查,公司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管政策之相关规定,全力配合监管机构之检查工作;嘉联支付将引以为戒,严格按规定做好客户风险登记分类工作,按规定登记客户身份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持续识别客户身份,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嘉联支付将严格按规定开展可疑交易监测报告工作情况,设置“风险控制服务平台”设置可疑交易分析记录模块,甄别、分析商户异常交易行为并按规定上报至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
根据新国都2017年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收购嘉联支付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收购公告》)中显示,2017年11月20日,新国都与嘉联支付的唯一股东山南市敏思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思达”)签订《山南市敏思达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关于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71000万元收购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联支付”)100%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嘉联支付成立于2009年5月19日,注册资本2亿元,主营业务是围绕着银行卡收单业务而开展的,主要通过向商户布放POS机具,提供银行卡收单及增值服务,以获取机具销售或租赁及手续费收入。2012年6月26日,嘉联支付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在2017 年 6 月 27 日获得续展,有效期至 2022 年 6 月 26 日。
《收购公告》中还指出,主营金融POS机终端软硬件的生产、研发、销售和租赁的新国都,作为嘉联支付的主要供应商,和嘉联支付多年来为上下游客户关系。在央行几乎不再发放新牌照的背景下,公司可以通过此次收购进入支付收单行业,是战略转型落地重要一步。
然而,对于此次收购事宜,新国都在《收购公告》中表示“收购嘉联支付的交易完成后,嘉联支付的业务营收以及利润会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优化上市公司业务构成”。但是,资本市场似乎并不看好。
在2017年11月7日(停牌前一日),新国都收盘价26.09元/股,上涨1.64%。而复牌(2017年11月22日)当天,新国都股价遭遇剧烈震荡,最高达27.80元/股,最低为23.52元/股长沙嘉联支付pos机,最终收盘价25.30元,下跌3.03%,全天振幅达16.40%。截止到2018年1月3日,收盘价24.2元/股,下跌1.63%。
2017年两次被罚
值得一提的是,《收购公告》中风险提示中还指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肩负反洗钱、保障资金安全、对账户信息保密等责任与义务。由于嘉联支付目前接入的商户数量多、每天处理的交易笔数、交易金额体量大,以及支付活动本质上具有一定私密性,支付公司面临客户信用卡盗刷、套现以及交易活动违法违规等业务风险,并且相关风险审查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若嘉联支付未来经营中无法良好面对和解决相关业务风险,对其会造成客户流失或者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从而影响其业务开展和盈利能力等严重后果。”《收购公告》中指出。
实际上,在2017年1月5日,嘉联支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就曾因商户实名制度落实不到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不合规和商户培训巡检不到位被央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4万元。
针对年初的处罚长沙嘉联支付pos机,新国都在 2017年12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中进行了解释。
彼时,回复称:经嘉联支付介绍,嘉联支付已经按时足额支付了前述罚款,且嘉联支付已就该次处罚向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出具整改报告,针对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及的相关问题,嘉联支付:已经敦促小微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对于不愿意办理营业执照的商户,嘉联支付将全部中止合作;收取应注册未注册的商户营业执照,若有商户仍未办理营业执照,分公司会先进行宣导,敦促其办理营业执照,若商户仍拒不执行,分公司将中止合作关系;已将扣率不合规的商户调整为符合发改委标准的扣率,并已经补充相关资料至银联系统中。
此外,嘉联支付还表示“将完善分公司商户巡检制度,完善交易系统和账户管理,落实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事件。”
然而,距离该回复尚未满月,嘉联支付又被央行重罚13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截止到上述《公告》发布日,公司收购嘉联支付100%股权事项尚未完成。对此,有业内观察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其数额较大,且阻碍反洗钱性质恶劣,可能会给新国都收购嘉联支付带来麻烦。毕竟,支付机构变更主要股东需要央行批复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将会被严格处罚甚至注销牌照。
而新国都在《收购公告》中关于审批风险中也提示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公司变更主要出资人需要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经同意后才能进行变更。故此次交易存在主要出资人变更未能最终获得人民银行批准的风险。若该风险发生,将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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